最后更新:2026年9月14日 · 适用地区:广州市 · 内容依据现行税收法规与企业登记规定整理,具体以主管机关最新口径为准。
差异在计税方式和发票能力上。小规模纳税人按征收率直接计价计税,不能抵扣进项税额;一般纳税人按“销项税额减进项税额”计算,可以开具和抵扣增值税专用发票。这是两条不同的计税轨道,而非税负高低之分。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法》自2026年1月1日起施行,小规模纳税人的起征点与减征政策以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法施行后增值税优惠政策衔接事项的公告》(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6年第10号)为准:2026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,以一个季度为计税期间的,起征点为季度销售额30万元;小规模纳税人发生除销售、出租不动产或者转让土地使用权之外的增值税应税交易,依照3%征收率减按1%征收增值税。
| 对比项 | 小规模纳税人 | 一般纳税人 |
|---|---|---|
| 计税方式 | 销售额 × 征收率 | 销项税额 − 进项税额 |
| 税率 / 征收率 | 征收率3%,2026-2027年减按1% | 13% / 9% / 6%(按行业) |
| 进项发票 | 不能抵扣进项税额 | 可以抵扣进项税额 |
| 能否开专票 | 可以自开,按1%或3% | 按适用税率开具 |
| 登记标准 | 年应税销售额未超过500万元 | 年应税销售额超过500万元应当登记 |
| 申报周期 | 通常按季申报 | 按月申报 |
| 会计核算要求 | 相对简化 | 需健全的账簿与进销项管理 |
| 更适合 | 客户不要专票、进项少、营收规模小 | 客户要专票、进项多、毛利较薄 |
需要说明的是,小规模纳税人并不是“永远不用抵扣”:如果企业采购设备、原材料、服务能取得大量增值税专用发票,而这些进项无法抵扣,会形成实际的成本沉淀。这一点在毛利率本身较薄(如贸易、批发)的行业里尤其明显。
按下面三个问题依次判断,基本就能定下来:
此外,年销售额未超过500万元但会计核算健全的小规模纳税人,也可以自愿申请登记为一般纳税人;反过来,登记为一般纳税人后一般不能转回小规模。所以这个决定应当结合未来一到两年的经营计划来做,而不是只看当下。
除增值税外,广州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还可关注以下现行政策(均延续至2027年12月31日):
| 政策 | 内容 |
|---|---|
| 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 | 减按25%计算应纳税所得额,按20%税率缴纳,实际税负约5%。需同时满足: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0万元、从业人数不超过300人、资产总额不超过5000万元 |
| 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起征点 | 月销售额10万元以下(季度30万元以下)免征增值税 |
| “六税两费”减征 | 小规模纳税人、小型微利企业减按50%征收资源税、城市维护建设税、房产税、城镇土地使用税、印花税(不含证券交易印花税)、耕地占用税及教育费附加、地方教育附加 |
以上政策的适用条件、申报流程会随征管口径调整。是否适用、如何适用,建议按企业实际经营数据测算后再定。
以上为公开政策信息整理,不构成针对具体企业的税务意见。涉及申报口径、优惠适用条件等,建议结合企业实际情况向主管税务机关或专业代理记账机构确认。
根据你的行业、开票量和客户结构给建议,不推销、不套路